英文翻譯公司中屬于“先進”的文化特征性原語詞語,無論是專有名詞還是有專有名詞成分的語句,都不可能在目的語中找到對應式,在翻譯中英文翻譯公司只能采用“音譯”或“意譯”,如:胡同——Hutong風水——Fengshui;Murphy’s law——墨菲定律:凡有可能出差錯的事遲早會出差錯。
在英文翻譯公司翻譯先進的文化詞語是,無論是采用大程度保留原語文化特征的音譯法,還是淡化原語特定文化特征的意譯法,在某些情況下,英文翻譯公司它們都不是先進方法,譯者要視文本類型、譯語讀者和翻譯目的等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對這些文化詞語進行“深度翻譯”。
第二,屬于“次先進”的文化詞語,英文翻譯公司雖沒有出現明顯文化特征的專有名詞,但這些詞語的產生都與某些歷史典故或文化現實有關,有著鮮明的特定文化色彩,無法通過直譯在目的語中找到絲絲入扣的對應式,英文翻譯公司只能采取變通的方式進行代償性意譯,以免造成文化隔閡。這種情況大量存在??扇牲c——to underscore;洪福齊天——great blessing;skeleton in the cupboard——不可外揚的秘密;a baker’s dozen——十三。在翻譯這類文化詞語時,譯者要充分關注到語言之間的文化差異,認識、析出、補償、彌合和超越語言差異,絕不能簡單地用對應的方法翻譯。這是文化翻譯的“代償變通原則”。
英文翻譯公司中第三,屬于“一般級”的文化詞語具有明確的概念意義,其文化信息很容易被譯入語讀者理解,因此英文翻譯公司可以通過直譯的方法進入到譯入語中,并能很快被譯入語文化所接受,成為譯入語的組成部分,如:head-hunting company——獵頭公司;carpet searching——地毯式搜索;三連冠——three successive championships.
英文翻譯公司中不同文化之間不是相互排斥的,而是可以互補的,不是互相抵觸的,而是可以調和兼容的。語言作為文化的載體,也是在相互調和、相互包容中不斷豐富發(fā)展。因此,我們完全可以斷言,在未來的英文翻譯公司文化翻譯中,這種從其他語言汲取新鮮元素的策略將越來越多地得到運用。這是文化翻譯的“兼容互補原則”。